看到一篇《卡拉是条什么狗》的影评,本来准备拉上来的,但是这一则不符合我一贯原创的风格,二则,这篇影评似乎还达不到我写的博客的水准。 “认识的人越多,我就越喜欢狗”这句话经过我的考证,被很多名人引用过,比如老舍和丘吉尔,前者死在一群比狼更恶毒的人的阶级斗争中,后者在二战胜利之后被英国选民所抛弃。 最近看到不少关于“打狗”的新闻,某县长为了整顿治安开始了此项专门工作。但这个县真的会因为狗的被谋杀而获得安宁吗?法国人对中国人权状况的抨击,其中有一点就是为狗权的,这也是大多数中国人不能理解的。自由世界认为没有狗权的国家必定也没有人权,并且,狗权也是人权的一个组成部分。 在《卡拉是条狗》的电影里,很多人看到的是小人物对狗的感情,我看到的是小人物和狗的人权。人和狗的尊严一并在遭受践踏,他们没有辩驳的自由,人也没有权利去保护一条狗。 狗也许是世界上唯一可以为了他人的生命而放弃自己生命的物种。他们具有诚实、忠诚、纯朴的高贵品质,但是这种品质却抵不过城管流氓的棍棒。 我看到的是一个没有尊严的社会。人渣可以对贵族下毒手,革命小将可以逼文豪跳湖,卑贱的人可以为了微薄的薪水出卖自己的灵魂。。。 也许蒲松龄在几百年前是看到这样的一个社会而喜欢上了鬼魅的。然而鬼也是人所变换的,其中也有好有坏。老舍和丘吉尔却都看懂了人类社会,他们的感触也就更为现实。 我认识的人越多,我就越喜欢狗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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